非机动车的范围是什么

关于非机动车的范围是什么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规定,非机动车是指以人力或者畜力驱动,上道路行驶的交通工具,以及虽有动力装置驱动但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等交通工具。
关于非机动车的范围的划定与机动车的范围最主要的区别就是车辆的驱动来源是人力或畜力。
人力驱动主要是指以人自身赋予车辆的力来驱动车辆的运行。
这些车辆包括自行车、自行三轮车、手推车等。
畜力驱动是指靠牲畜的牵引所赋予车辆的力来驱动车辆的运行。
这些车辆包括马车、牛车、骡车、驴车等。
另外,第一百一十九条还规定了那些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等交通工具也划入非机动车的范围。
从严格意义上讲,区分机动车与非机动车的标准,是以是否以机械动力作为车辆的驱动力来划分的。
那么为什么还将那些以动力装置驱动的车辆定为非机动车。
这里有两个主要原因,一是我国的道路交通的设计一般遵循人车分流、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分流的原则。
理由是尽量做到各行其道。
这也是确保交通安全的重要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