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破产债权是什么

关于企业破产债权是什么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企业破产债权有:
1、破产宣告前设立的无财产担保债权;
2、债权虽有财产担保,但放弃优先受偿权;
3、虽然有财产担保,但担保价格低于债权金额,未能偿还的债权;
4、债务人的保证人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后,可以依法向债务人追偿债权;
5、票据出票人被宣告破产,付款人或承兑人向持票人支付或承兑所产生的债权。
《企业破产法》第七条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第二条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
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